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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客运交通设施广告许可公示


 

一、工作时限:规定20个工作日。

二、本流程适用范围:申请在市内四区从事公共客运交通设施广告的单位。

三、责任部门:大连市道路客运管理处。

四、依据:《大连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条例》。

五、申请材料

1、可行性研究报告;

2、经营单位与公交企业意向书;

3、广告效果图和广告设计样品;

4、工商执照原件和复印件1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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